根据《关于印发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新财规〔2021〕13 号)要求及学校《关于开展2026-2027学年本专科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》有关规定,经学生提交家庭情况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,班级评议小组初评,学院复评,拟认定以上533名为商学院2026-2027学年本专科助学金评定学生,现予公示,公示期5天(2026年8月31日—2026年9月4日)
公示期内若对认定同学有异议者,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映,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,具体真实,以便调查核实。
学生工作办公室:18509910541(梁老师)
学院纪委书记:0991-4112532(王书记)
邮箱:[email protected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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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6年8月31日